2009年12月6日 星期日

第三十七品 貧婆施淡飯三生因果

昔日,有一貧戶,夫婦二人。家貧尚能樂善布施喜捨,曾供辟支佛一餐飯,得福無量,不出數年間來,家道富厚興隆。但夫婦中年,尚未有子息。有一日,其婦勸丈夫曰:「如今咱夫婦年近四旬,未有一子可傳後嗣,當娶側室,倘生一子,亦可接續宗嗣。」夫制止曰:「你婦人楊花水性不定,恐後來你心生嫉妒,至使妻妾反目,令人取笑反不便。」其婦曰:「是我強你娶妾,安敢嫉妒反目。」如此勸他三次,其夫就娶了一妾。

 




 



  入門以後,妾身有孩,果生一子。其夫與妾甚然親愛,後其婦果然就懷恨。

 



一日其夫出外未回,其子在床上安睡,大婦將針插入兒子頭上頂心,兒子登時死去。其夫回來,看見兒子死去,惱恨不已。咒罵大婦曰:「此子必是你害死,非是別人也。」遂以杖擊之,其婦受杖不過,即發誓曰:「此子若是我害死,使我後世復為女身,丈夫被蛇咬死,兒子被虎吞去並水流,家被火燒滅,使我自生自食自死自埋。」其夫見妻發痛誓乃止。

 




 



  其婦數年間,福盡氣消身死,轉世復為女人身,出嫁於深山之中。一日夫婦母子欲往外家省親,行至半路,丈夫被大蛇咬死,母子將丈夫身屍收埋,逕往外家。行不數里,遇著一大溪,將長子放在溪邊,就將次子先抱過溪去,行到半溪之中,回頭一看,長子被虎吞了,慌忙欲救回,失手將次子墬落水而亡,時首尾不能相顧,竟自回家而去。行到半途,遇著鄉人言曰:「你今反來何事,你外家失火,你父母盡被火燒死了,你今回去也無益。」

 




 



  婦聞此言,啼哭不止,竟自化自食,日間街中求乞,夜間古廟住宿。有一日,遇著一人屠宰為活,心性剛強,好酒賭博,常常飲得大醉,半夜歸家,此人中年無妻,見此婦青春,就娶他為妻。一日屠宰在外飲得大醉半夜回來,這婦在廳中伺候,倘若有怠慢,即時毒打。是夜那婦臨盆生產之時,其夫呼喚,無人答應,將們打入,怒罵不止。婦答曰:「你不在家,我因分娩,不得伺候你。」夫言曰:「我不在家,此子何來?」就將答曰:「你不在家,我因分娩其子投入鍋中煮之,令婦自食,倘有抗拒不食,即將杖打死。婦畏夫惡威,無可奈何自食,夜深見夫睡去,婦即逃走出外,依然作乞婦,在街路求乞。忽然番兵來侵犯地界,將此婦拿去為妻,但番國有這規例,夫若先死,婦必同他活埋。

 




 



  不覺數年後,番兵病死,婦照規例而行。婦仰天嘆曰:「我前生作何惡孽,金生受此苦報?」當時辟支佛在半空中叫聲曰:「你還三世因果,今當如願,後世為比丘尼,苦修證果位。」婦聞言禮拜辟支佛,就同穴活葬。後世果為比丘尼,修成正果。

 




 



偈曰:

 



諱愆因發願 孽債如言一一還

 




 《四十二品因果錄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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