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2月13日 星期三

1421論語《憲問第十四》

1421論語《憲問第十四》
子曰:「其言之不怍(音作,慚愧),則為之也難!」

◎夫子說:人若誇大其言,卻不能力行,而不覺慚愧者,很難有甚麼成就。

【本章重點】
夫子戒為人處事,不可言不顧行。

《補充資料》
*君子先行而後言,可以無愧;若先誇大其言,能力或有不足,再去做時即感困難而無法成事。
*論語-為政第二13--子貢問君子。子曰:「先行其言而後從之。」

 先行其言者,行之於未言之前;而後從之者,言之於既行之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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