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2月14日 星期四

1711論語《陽貨第十七》

1711論語《陽貨第十七》
子曰:「禮云禮云,玉帛(指禮物)云乎哉?樂云樂云,鐘鼓云乎哉?」

◎夫子說:禮不是只有指贈送珍寶財帛,而已。樂也不僅指敲鐘擊鼓,奏出樂音而已(鐘鼓是樂器)

【本章重點】
禮樂的本義在敬在和。夫子慨歎當時人之行禮作樂徒具形式,不明禮樂的真正內涵。春秋亂世,禮樂廢弛,只論贈禮物、鳴鐘鼓,絕非禮樂之本。

《補充資料》

禮者,人道之準則,誠於中,敬乎外。樂者,陰陽之調和,性情之流露;聖王以雅頌之正音,導人性臻美善,樂而不淫、哀而不傷,以和人情,以進善道。禮可立人,樂可成人,乃聖人安民教化之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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