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2月14日 星期四

2002-2論語《堯曰第二十》

2002-2論語《堯曰第二十》
子張曰:「何謂惠而不費?」子曰:「因民之所利而利之,斯不亦惠而不費乎?擇可勞(擇定適當之時與適當之人)而勞之,又誰怨!欲仁而得仁,又焉貪!」

◎子張說:甚麼叫做惠而不費呢?夫子說:依照人民應享得的利益,使各得其利,不就是惠而不費嗎?使役人民義務勞動,必擇農閒,選擇適當之人去做適當的工作(如:粗重的事,就選精壯者去做),誰會怨恨?欲得仁道而能順利盡行仁政,還有什麼可貪圖的?

《補充資料》

為政之道,就在能體恤百姓生活不易,能為百姓著想,為百姓謀求最大的利益與幸福;『因民之所利而利之』即是為政者應有的基本理念;『欲仁而得仁』即是為政者應有的情操。欲仁義者為廉,欲財色者為貪。人君當欲於仁義,使仁義事顯,不為財色之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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