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2月11日 星期一

223論語《為政第二》

223論語《為政第二》
子張問:「十世可知也?」子曰:「殷因於夏禮,所損益(不合時宜而廢棄之,謂『損』;因時所需而設立之,謂『益』。),可知也;周因於殷禮,所損益,可知也。其或繼周者,雖百世,可知也。」


◎子張問夫子:自此以後十代的典章制度,可以知道嗎?夫子說:殷商依循夏朝之禮制,有損有益,所以,殷商的禮制現在可以得知。周沿襲殷商的禮制,其損益也可知。將來繼周而有天下者,必依於周禮而損益之。如此雖百代之後,當然也能得知了。

【本章重點】
欲知未來,當觀既往。典章禮制,歷代或有變更。然『禮』有須損益者,有不能損益者。可損益者,乃禮之枝末(即其形式)。不能損益者,即禮之根本(即三綱、五常、五倫「君臣、父子、兄弟、夫婦、朋友」、八德與十義「父慈、子孝、夫和、婦從、兄友、弟恭、朋誼、友信、君敬、臣忠等十種美德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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