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2月11日 星期一

323論語《八佾第三》

323論語《八佾第三》
子語(音玉,告之)魯大師(即太師,樂官名)樂,曰:「樂其可知也:始作,翕(音夕,合)如也;從(音義皆同縱,放聲大作)之,純(和諧)也,皦(音角,音律分明)如也,繹(相續不絕)如也,以成(樂之終也)。」

(夫子自衛回到魯國,見魯樂廢缺,欲從事正樂之修訂。)夫子告訴魯國樂官說:音樂的原理是可以探知的!剛開始演奏時,金、石、絲、竹、匏、土、革、木八音一起合奏,猶如鳥要飛翔前,合起雙翼的樣子,專注而齊整。接著,音樂展開之後,樂聲純淨和諧,音調明朗,音節分明清晰,而且樂曲綿綿密密、接連不斷,甚至結束時,仍然餘音裊裊,如此整首樂曲才算完成。


【本章重點】
禮樂之道,中和為主,士農工商百業,若能於禮樂各得其正,天下無不大治。夫子深諳樂理,聽魯樂即知國道衰,是以汲汲於正樂復禮,裨(音必,使)得興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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