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2月12日 星期二

418論語《里仁第四》

418論語《里仁第四》
子曰:「事父母幾諫(音基見,婉言勸諫),見志不從,又敬不違(違逆),勞而不怨。」

夫子說:侍奉父母,若他們有過錯,應柔聲怡色委婉地勸諫,盼能感動親心悔悟改正。若見父母執拗(音質奧,固執而不順從)不聽(不接受兒女的意見),仍應恭敬地侍奉,不得違逆冒犯(傷害感情)。雖然身心受勞受苦,猶無怨無悔,保持初衷俟機再做勸諫,但盼挽回親心免致造過,則心安無憾。

【本章重點】

『幾諫』難行,在於父母與兒女各有看法且『堅持己見』,為人子女當將心比心,凡所受教育、人生體驗、理想個性、思想觀念…等等,雖是至親亦各有不同,若因商議或勸諫而與父母起爭執,甚或反目,此絕非為人子當盡之孝道,當謹記,切不可因小怨而忘大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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